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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7年党员标兵、职工标兵、标兵岗的通知
类别: 通知公告   发布时间:2017-07-31 07:27:34

        为认真贯彻落实“精细、精致、精彩”的目标要求,努力践行“对工作有激情、对同事有真情、对游客有感情”的理念,全面树立“国际标准、国内一流、行业标杆”世界级景区示范区、先导区的良好形象,促进服务水平和游客满意度进一步提升,为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夯实基础,经研究决定,在全园开展党员标兵、职工标兵、标兵岗评选活动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

组    长:吴文志、金  川 执行组长:肖  洁

成    员:田跃萍、李才奎、顾庆国、张立雯、申晓刚、王石群

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,由景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,具体负责评选活动。

二、活动目标

服务承诺具体化、服务措施项目化、服务质量最优化、服务效益最大化、服务对象零投诉。

三、活动时间

3月20日—12月31日

四、竞赛标准

1、党员标兵标准: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,政治过硬,有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。岗位技能突出、个人事迹典型、干部群众公认、服务对象满意。 2、职工标兵标准:岗位技能突出、个人事迹典型、干部群众公认、服务对象满意。 3、标兵岗标准:服务业绩突出、服务举措创新、服务环境一流、服务对象满意。

五、活动评选

1、党员标兵、职工标兵评比

(1)采取职工自行申报和班组提名两种方式。 职工本人(或班组)填写《党员标兵、职工标兵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2),于7月5日前上交至主管部门。

(2)分管领导按照《党员标兵、职工标兵、标兵岗评选归口划分一览表》(详见附件1)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、班组长及职工代表对照评选标准,对申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推选,将初步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确认后,于7月10日前交办公室,作为提名人选,共30名(其中党员不少于五分之一)。

(3)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对提名人选的岗位技能、服务水平、遵章守纪等方面进行考察,并于11月1日至11月7日,在瘦西湖微信企业号上发起投票,作为民意测评。

(4)办公室将投票结果、各部门初步推荐意见及候选标兵申报表进行汇总,报领导班子集中审议,最终确定10名党员标兵、职工标兵。

2、标兵岗评选

(1)自行申报。班组填写《标兵岗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3),于7月5日前上交至主管部门。

(2)分管领导按照《党员标兵、职工标兵、标兵岗评选归口划分一览表》(详见附件1)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、班组长及职工代表对照评选标准,对申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推选,将初步推荐意见于7月10日前交办公室,共10个部门/班组。

(3)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对提名岗位的服务业绩、服务举措和服务环境等方面进行考察,并于11月1日至11月7日,在瘦西湖微信企业号上发起投票,作为民意测评。

(4)办公室将投票结果、各部门初步推荐意见及候选标兵岗申报表进行汇总,报领导班子集中审议,最终确定3个标兵岗。

3、一票否决

发生安全生产事故、属实游客投诉、游客满意度低于85%、弄虚作假、在第三方明查暗访中发现问题、月度考核扣分2次及以上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相关岗位和个人不得参加评选;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,则相关部门不得参加评选。

六、激励办法

1、以一年为一个奖励周期,对评选产生的党员标兵、 职工标兵、标兵岗予以表彰及物质奖励。2018年全年,党员标兵、职工标兵每人每月奖励100元;标兵岗职工岗位系数上浮10%;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,在岗位系数上浮10%的同时每月另外奖励100元。

2、设立光荣榜,标兵岗、标兵事迹在《景区动态》及景区官网、官微等进行宣传报道。

3、优先推荐标兵岗、标兵参加景区党工委、管委会及以上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组织的评先评优。

4、如出现“一票否决”中提及的问题,则立即停止奖励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1、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、各尽其责,按照领导分工、班子分工和工作分工,加强对评选的推动、检查、督促、指导。

2、各部门、公司、班组要紧密结合评选活动,促进班组文化建设,干出实绩、亮出品牌,形成生动、有效的服务理念,建设特色明显、亮点突出的班组文化。

3、加强组织和协调配合,切实营造好评选活动的氛围,激励全体职工,感动市民游客,掀起活动热潮。

4、采取多种手段,努力形成全园人人参加的氛围。在官方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开辟专栏,抓好典型的培养树立和宣传推广工作,加大宣传力度,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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